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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管理定義原理 > 1. 專案管理定義篇 | 作者:賴志宏 博士 出處:Kris專案管理顧問 日期:201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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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一些基層的工程師或主管被指派來擔任專案經理職務,卻發現他們必須單獨來處理所有的行政作業及技術工作的控管。他們實際在做的是管事而非管人,因為根本無人可管,也無權可管。因此,除了進度追蹤及溝通協調外,其它如需求定義、人事調度、績效考核、或重大決策等,根本不是他們能作主的。似乎和一般人所認為的專案經理角色與責任不符。 基本上,專案經理的角色及責任會因為專案規模及性質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當專案的規模小、時程短及預算低時,專案負責人主要負責管理技術小組的工作執行及產出交付。因此他與專案成員大多只是兼職的(part-time),同時也沒行政人員來協助他從事管理的工作。這類的專案負責人可稱為專案小組長或專案工程師。一般而言,專案小組長或專案工程師是由功能部門的基層主管或資深人員來擔任。 |
相對地,當專案的規模大、時程長及預算高時,專案負責人則需透過專案小組長或專案工程師的協助來管理技術小組的工作執行及產出活動。同時,還需要的行政支援人員來協助他從事專案管理的工作。我們稱這類的專案負責人為專案經理。一般而言,專案經理是由功能部門的中層主管或專案部門的專案管理人員來擔任。
再者,當專案的規模非常的大及複雜時,必須將它分割為多個更小的子專案,以方便控管。此時,專案的負責人需要一個更有效的專案管理中心來協助管理所有的子專案。整個專案團隊包含負責管理各子專案的專案經理及其工作團隊成員,同時也包含專案管理中心的管理及行政作業人員。我們稱這類的專案負責人為專案處長或計劃主持人。一般而言,專案處長或計劃主持人是由高層的主管或專案部門的資深專案經理來擔任。
綜合上面的說明,下表把專案經理的角色用三個不同的階層來區分,同時列出其可能參與的專案類型、專案性質及相對所需擔負的責任。
表1.11-1:專案經理的責任與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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