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管理定義原理 >
1. 專案管理定義篇 |
作者:賴志宏
博士 出處:Kris專案管理顧問 日期:201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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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不論專案的規模大小或困難程度,專案經理除了必須具備良好的技術面能力和經驗外,還需要良好的人際面能力,例如:溝通協調與衝突管理的能力。除此以外、專案經理還需要具備政治面的觀察及對應能力,以平衡重要利害關係人的需求和期望。而在管理面上,專案經理則需要有計劃、控管及領導的能力。當然,在組織面上,則需要有團隊建立及用人的能力。歸納以上,我們可將專案經理所需具備的能力綜合為領導(leading)、組織(organizing)、用人(staffing)、計劃(planning)、控管(controlling)等五項管理的能力,其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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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專案的使命、價值、目標與需求定義能力,及指揮、鼓舞與激勵團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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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專案組織架構建立及發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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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專案團隊成員篩選、任用、培育、考核、去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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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專案的範疇、時間、資源、成本,及執行方法規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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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管:專案成員的工作執行及產出交付之追蹤、督導、審核、問題解決及溝通協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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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11的說明,專案經理在不同規模及性質專案所扮演的角色及擔負的責任不同。因此,他們所需的專案管理能力當然也是不同。表12.1-1說明不同階層的專案經理主要重視的面向及核心能力。而有關專案經理能力需求得詳細分析及說明,請參考本網站之「專案管理知識庫」中,「專案管理人才培訓」內相關的單元內容。
表1.12-1:專案經理的必備的專案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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